当前位置: 首页 >> 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新闻 >> 正文

校体育员工社团借用体育场馆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07-11-20     [浏览次数]:
williamhill中文体育部文件
 
 
南工大体〔 2007〕18号
 
 
校体育员工社团借用体育场馆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保证全校员工正常课余体育锻炼有秩地开展,充分用好、用足体育场馆设施,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体育社团是指经校团委认定,并在体育部备案的员工体育组织。
2.    每学期体育社团组织必须向体育部上报上一学期的社团活动总结(含总结报告,活动照片等内容)以及本学期社团活动计划。体育部将根据各社团活动计划统筹安排好对各社团开放的时间表,并公布于体育部网站。
3.    各体育社团会员可凭会员证(需有本人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参加活动,各体育社团必须将会员证样本在上报活动计划时一并上报体育部。
4.    对体育社团组织的各项比赛,体育部将有选择地保证每学期提供一次场馆,各社团应提前二周将比赛(策划书)秩序册上报体育部办公室,联系人夏菁,电话83239962,邮箱:xiajing@njtech.edu.cn,并在比赛结束后将比赛成绩册上报体育部备案。
5.    学校的体育场馆免费向各体育社团开放,各体育社团不得向社团会员收取任何费用。
 
 
 
 
williamhill中文体育部
二00七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