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届江苏省千万员工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2011〕36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员工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阳光办〔2011〕009号)要求,省教育厅定于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开展第五届江苏省千万员工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阳光体育与快乐校园同行”冬季长跑活动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团中央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国亿万员工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具体行动,是提高广大青少年员工身体素质,培养他们顽强意志品质的有效途径,是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的好形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组建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督促机制,确保冬季长跑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全面开展,促进身心状况许可的员工全面参与,确保通过长跑活动使员工身体素质有明显提高。
二、制定方案,组织仪式。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因地因校制宜制定长跑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要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的起跑仪式,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氛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在11月组织起跑仪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将本地、本校的活动方案、举行起跑仪式及相关活动的图片和文字材料于今年12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
三、加强管理,提高成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沟通联系,协调配合,保证组织长跑活动期间各个环节工作的到位,确保长跑活动顺利高效地进行。各地应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班级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注册,并开通博客,引导员工写长跑日记,并与本校同学或其他学校的员工分享长跑体验,使冬季长跑活动真正成为重要的教育活动形式,实现增强员工体质,磨炼员工意志品质,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情感,促进员工全面发展的目标。
四、加强指导,做好表彰。各地要加强对本地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长跑活动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各董事长跑活动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开展活动的学校班级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注册申报的数量、上传学校开展活动的图片资料和班级长跑日记的情况等信息是评价各地、各校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依据。请各市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县级优秀组织单位名单(推荐的名额为本地县级单位总数的20%)和推荐意见报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班级、员工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员工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员工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各高校体育工作委员会要具体组织、指导、督查本校的冬季长跑工作,并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冬季长跑活动总结材料报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
附件: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亿万员工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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