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顿在编不在岗人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肃校纪校规,保持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对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清理整顿。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对象:出国逾期人员,称病却未办理请假手续人员、调离或辞职手续久拖未办人员及因其他原因脱离学校工作岗位的人员。
二、整顿清理工作有关规定:
对于出国逾期人员,请原学院(单位)通知本人限期30日(截止到2013年4月5日,下同)内回学校工作,否则按相关文件作辞退处理;
对于称病却未办理请假手续人员、请原学院(单位)通知本人限期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病例、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书等)回学校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相关文件作辞退处理;
对于调离或辞职手续久拖未办人员, 请原学院(单位)通知本人限期30日内回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否则按相关文件作辞退处理;
对于因其他原因脱离学校工作岗位的人员,参照以上办法处理。
三、工作步骤:
1、由学院负责联系其本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挂号信等形式告知学校意见,在限期内回校办理相关手续。
2、请各学信息必将联系情况详细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人才资源部(联系时间、联系方式、联系过程、联系结果等,必要时附相关附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6日。
人才资源部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