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williamhill官方网站新闻 >> 正文

关于做好二0一三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3-04-08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二0一三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函[2013]70号、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公司申报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每两年举办一次,2013、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其中2013年符合升级年限的培训考核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其技术等级证书的核发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2014年符合升级年限的培训考核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其技术等级证书的核发时间为2014年8月30日。                                 

二、升级考核的条件

   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申报、审核、推荐的要求。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一).2012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二).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三).2008年(2009年)底前取得本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年限条件:工作年限20年,即1994年(1995年)前参加工作,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即2004年(2005年)前参加工作,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12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四)为了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单位实际,对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技术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转至同等级相应工种岗培训、考核。

(五)对新进入公司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以及从部队复员退伍、分配安置到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技术工人,对符合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规定的,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六)从学校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被解聘、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现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七)普通学校毕业生,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见习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八)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仅限使用一次):

  (1)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优秀的;

(2)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军队军级以上技术比赛中取得前3名。

(3)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

(4)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5)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的。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和证书复印件,经校人事处审核,上报省教育厅工考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           升级考核的程序、报名时间

1、符合升级条件的工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二份(正反打印用黑笔填写,复印件无效),由工人所在单位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后,于4月22日前报学校人才资源部(江浦校区行政楼407室)。《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中,单位考核情况栏鉴定意见,由学校人才资源部负责审核填写盖章。各单位将考核鉴定意见另附页填写加盖公章后报人才资源部。

2、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培训合格后,由省教育厅下发资格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证书》。取得等级资格的技术工人,经学校批准聘任到本工种技能岗位后,在聘期内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

4、凡符合申报升级考核条件的技术工人,因本人原因而未申报培训考核者,各单位须上报说明材料。

williamhill中文人事处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