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四轮科级及其以下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南工校人[2013] 号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体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第四轮中层干部聘任工作顺利完成的基础上,进行第四轮科级及其以下人员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职数
1、参照《williamhill中文2012-2015年编制改革方案》(南工校人〔2012〕28号),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从紧从严控制各单位(部门)党政管理人员的科级领导岗位和人员编制数。具体岗位和人员编制详见“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一览表”(附件1)。
2、在学校认定的科级领导岗位设置之外的教学、科研单位可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自主设置系、部、研究所等,由二级单位聘任后报学校备案。图书馆、信息中心、学报编辑部、档案馆等直属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业务科室,但须报学校审批后聘任,人员聘用需报人才资源部备案。学校承认自主设置科室所聘负责人的领导职务工作经历,但行政级别不予认定。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人岗相适、双向选择、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2、坚持人员配备适度从紧的原则。有些已公布的岗位暂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3、坚持干部交流的原则。机关、直属单位和学院等单位的人员可进行双向选择和交流。
4、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此次调整后,在本聘期内原则上不再增设科级机构和编制。
三、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符合相应岗位的任职要求,近三年内年终考核等级均在合格及以上,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2、科长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原在七级职员及以上岗位工作;(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博士学位且在八级职员或副科岗位工作一年以上;(4)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八级职员或副科岗位工作两年以上;(5)大专毕业十年或本科毕业七年且在八级职员或副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副科长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原在八级职员岗位工作;(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博士学位;(4)具有硕士学位且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5)具有本科学历且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6)具有大专学历且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四年以上。
4、党委专职组织员、纪委专职纪检员按照有关规定聘任。受聘党务岗位人员应是中共党员。
5、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四、聘任期限:四年。
五、聘任组织、程序和时间安排
学校成立科级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才资源部,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人才资源部、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按照学校的总体工作安排,第四轮科级及其以下人员聘任工作从5月28日起至6月20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4。
科级及其以下人员聘任工作分两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科级领导职务的聘任。
(1)公布岗位。学校公布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职数。
(2)填报志愿。第一阶段仅由应聘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填报(含正、副科长)。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要求,填写“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领导干部应聘志愿表”(见附件2)(点击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应聘单位(部门)。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如不参加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导岗位。
(3)选拔考核。按照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各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格、工作实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在规定时间内将岗位聘用建议方案上报科级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有疑问的,可到人才资源部进行核实。
(4)学校审定。科级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科级领导职务聘用方案进行审定。对各单位上报差额方案和多选择方案的,学校不予受理。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学校不予聘任。
(5)公示。对拟聘科级领导职务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6)行文聘任。
党群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聘任由党委组织部会同人才资源部负责,公司党委发文。其中,分团委干部任免由党委组织部和人才资源部会签后,校团委发文。
行政部门科级领导干部聘任由人才资源部会同党委组织部负责,校行政发文。
2、第二阶段: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的聘任。应聘人员填写“williamhill中文一般管理人员应聘志愿表”(见附件3)(点击下载),在规定时间内交应聘的单位,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编制数和应聘人员的条件,汇总并提出拟聘意见报科级领导职务聘任工作小组。
3、聘任工作完成后,人才资源部将根据空缺岗位情况在校内进行公开招聘。
六、其他说明
1、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以工作需要为主,兼顾个人意愿,各单位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切实做好本单位(部门)的人员聘任工作。
2、所有涉及到转岗交流的人员,均须由原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在应聘志愿表中签署批准意见。专职辅导员申报其它管理岗位的,除本单位领导同意外,还须经党委组织部和员工处批准。手续不全者,工作小组不予受理。
3、对于未聘到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身份的管理人员,根据《williamhill中文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南工校人[2009]43号)有关规定,按相应职级纳入到职员系列进行管理。因本次科级机构精简造成的原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员继续在原单位(部门)聘用的,在第四轮聘期内可保留其相应的领导职务津贴。聘余人员作为待岗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提出待岗理由后,学校按南工人[2003]33号文件精神办理。
4、本通知由人才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一览表
2、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领导干部应聘志愿表
3、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一般管理人员应聘志愿表
4、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及其以下人员聘任工作进度表
williamhill中文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1
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一览表
(一)党政职能机构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编制及科级职数 |
科级机构名称 |
|
试点部名称 |
处级机构名称 |
编制 |
职数 |
|
1 |
|
党委办公室 |
4 |
1 |
机要室 |
|
2 |
|
党委组织部(党校)
党委统战部 |
7 |
|
|
|
3 |
|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
10 |
1 |
校报编辑部 |
|
4 |
|
纪委办公室
监 察 处 |
4 |
|
|
|
5 |
|
党委员工工作部
党委人民武装部
员工工作处 |
16 |
5 |
招生科、就业科、教育管理科(与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办公室合署)、资助科、宿管科 |
|
6 |
|
党委保卫部
保 卫 处 |
10+20 |
4 |
综合事务科、户籍管理科、江浦校区消防治安科、模范马路校区消防治安科 |
|
7 |
|
董事长办公室 |
12+11 |
5 |
综合事务科、信息科、接待科、文秘科、驻京办 |
|
8 |
协同创新部 |
协同创新办公室
(政策研究室)
发展协作处 |
10 |
4 |
综合事务科、发展规划科
员工工作科、对外联络科 |
|
9 |
人才资源部 |
人才引进办公室
教师发展办公室
薪酬管理办公室 |
16 |
8 |
综合事务科、海外人才科、人事管理科、人才开发科、博士后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江苏省人才分中心 |
|
10 |
|
教 务 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员工学业指导中心
实践教学管理中心 |
29+3 |
8 |
综合事务科、教学研究与建设科、教学运行科、学业事务科、员工交流科、教学评价与发展科、实验室管理科、实践教学科 |
|
11 |
科学研究部 |
科学技术处
**项目办公室
社会科学处
科研实验管理办公室 |
13 |
6 |
综合事务科、知识产权与成果科、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管理科、人文管理科 |
|
12 |
研究生院 |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团队建设办公室
思政与管理办公室
学位与培养办公室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
14 |
5 |
经理办公室、学位科、培养科、人才招聘科、教育管理科 |
|
13 |
国际事务部 |
国际合作处(港
澳台事务办公室) |
6 |
3 |
综合事务科、海外办、签证科 |
|
海外教育学院 |
12(含思政编制3+1) |
3(4)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职工办公室 |
|
14 |
|
计划财务处
结算中心 |
25 |
7 |
国有资产管理科、财务计划科、基建财务科、会计核算科、收费管理科、校园卡结算中心、科研经费管理科 |
|
15 |
|
审 计 处 |
7 |
|
|
|
16 |
|
资产管理处
招投标服务中心 |
13+1 |
5 |
资产管理科、房产管理科、设备管理科、综合事务科、业务科 |
|
17 |
|
基本建设处 |
17+3 |
4 |
综合事务科、造价与合同管理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材料与设备管理科 |
|
18 |
|
总 务 处
水电管理中心 |
17 |
9 |
综合事务科、绿化管理科、餐饮管理科、工程管理科、物业管理科、住宅管理科;计划科、动力科、维保科 |
|
19 |
|
离退休工作处
党工委书记 |
5+3 |
|
|
|
合 计 |
247+41 |
79(80) |
|
备注:(1)编制中+号前为核定管理编制数,+号后为现有工勤人员。
(2)因危化品管理职能及机构设置尚未明确,原资产处下设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科”及其人员编制(4人)未在上表中列出,待明确后再行设置。
(二)群团及其他机构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编制及科级职数 |
科级机构 |
|
编制 |
职数 |
|
|
1 |
校部机关党委 |
2 |
|
|
|
2 |
工 会 |
5+1 |
|
|
|
3 |
团 委 |
9 |
4 |
办公室(场馆中心)、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 |
|
合 计 |
16+1 |
4 |
|
备注:编制中+号前为核定管理编制数,+号后为现有工勤人员。
(三)直附属单位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编制及科级职数 |
科级机构 |
|
编制 |
职数 |
|
1 |
图 书 馆 |
4 |
1 |
办公室 |
|
2 |
信息中心 |
|
|
|
|
3 |
学报编辑部 |
|
|
|
|
4 |
档案馆(副处) |
|
|
|
|
5 |
大学科技园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9 |
1 |
综合事务科 |
|
6 |
资产经营公司 |
7 |
1 |
办公室 |
|
7 |
后勤服务集团 |
|
|
|
|
合 计 |
20 |
3 |
|
(四)直属研究机构
|
序号 |
机 构 名 称 |
编制及科级职数 |
科级机构 |
|
编制 |
职数 |
|
1 |
材料化学工程
国家重点实验室 |
3 |
1 |
办公室 |
|
2 |
国家生化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2 |
1 |
办公室 |
|
3 |
国家特种分离膜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 |
1 |
办公室 |
|
4 |
先进材料研究院 |
3 |
1 |
办公室 |
|
5 |
建筑设计研究院 |
1 |
1 |
办公室 |
|
6 |
电光源材料研究所 |
|
|
|
|
7 |
江苏省药物研究所
有限公司 |
|
|
|
|
合 计 |
10 |
5 |
|
(五)二级学院
|
序 号 |
机 构 名 称 |
编制及科级职数 |
科级机构 |
|
思政编制 |
管理编制 |
职数 |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4+1 |
7+1 |
3(4)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6+1 |
7+1 |
3(4)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3 |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 |
3+1 |
4+1 |
3(4)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4 |
药学院 |
2+1 |
2+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5 |
食品与轻工学院 |
2+1 |
2+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6 |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
4+1 |
4+1 |
4(5)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先进装备制造实习创业中心、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7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5+1 |
5+1 |
2(3)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8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5+1 |
4+1 |
2(3)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9 |
建筑学院 |
4+1 |
4+1 |
2(3)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0 |
工业与艺术设计学院 |
2+1 |
2+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11 |
土木工程学院 |
6+1 |
5+1 |
3(4)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2 |
交通学院 |
4+1 |
4+1 |
2(3)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3 |
测绘学院 |
2 |
2+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14 |
城市建设与安全工程学院 |
3+1 |
3+1 |
3(4)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5 |
理学院 |
3+1 |
5+1 |
2(3)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6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9+1 |
6+1 |
3(4) |
办公室、团队建设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7 |
法律与行政学院 |
3+1 |
3+1 |
2(3) |
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18 |
政治教育学院 |
|
2+1 |
1 |
办公室 |
|
19 |
外国语学院 |
2+1 |
3+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20 |
环境学院 |
2+1 |
3+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21 |
能源学院 |
2 |
2+1 |
2 |
办公室、分团委 |
|
22 |
力学部(副处) |
|
1 |
1 |
办公室 |
|
23 |
体育部 |
|
2+1 |
1 |
办公室 |
|
24 |
浦江学院 |
18+1 |
13+1 |
8 |
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后勤工作办公室、安全保卫办公室、物资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宿管科、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25 |
继续教育学院 |
|
12+1 |
6 |
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自学考试办公室、培训与招生部、函授站管理办公室、员工工作办公室(分团委) |
|
合 计 |
91+19 |
107+24 |
66(79) |
|
备注:
1、思政编制中+号前为辅导员,+号后为分党委副书记;管理编制中+号前为党政管理人员,+号后为分党委书记。
2、学院员工工作科级机构设置说明:(1)学院设分团委,辅导员不足三人的,原则上不设学办;辅导员三人以上的,设置学办,学办主任一般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兼任;(2)原学办主任有空缺的单位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直接兼任,尚未空缺的在过渡期可继续担任,待以后空缺后改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兼任;(3)对于学院分团委书记空缺的,可择优聘任;但对于分团委书记空缺而学办主任不空缺的,可由原学办主任转聘分团委书记(或另聘他人),但学办主任岗位改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书记兼任。
附件4
williamhill中文第四轮科级及以下人员聘任工作进度表
|
时间 |
内 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
第一阶段 |
5月28日 |
下发第四轮科级及其以下人员聘任工作文件通知,公布科级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工作步骤。 |
|
|
|
28日-6月4日 |
科级领导职务岗位应聘志愿填报。4日上午10时前交应聘单位(部门)。 |
符合科级领导职务任职条件人员 |
规定时间交应聘单位 |
|
6月4日 |
各单位(部门)提出拟聘人员方案,填写应聘志愿表意见,并于4日下午16时前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
各单位(部门) |
规定时间交人才资源部 |
|
5-6日 |
对科级领导职务聘用方案进行审定。 |
工作小组 |
|
|
7日-13日 |
网络公示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则发文任职。 |
工作小组 |
|
|
第二阶段 |
14日-17日 |
一般管理岗位应聘志愿填报。17日中午12时前交应聘单位(部门)。 |
符合条件人员 |
规定时间交应聘单位 |
|
17日 |
各单位汇总、考察并提出拟聘意见,17日下午16时前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
各单位 |
规定时间报人才资源部 |
|
18-20日 |
集团审定各单位聘任人员,并根据空缺岗位情况在校内进行公开招聘。 |
工作小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