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党组作出“八个带头”集体承诺
7月5日,省教育厅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罗志军书记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教育厅实施办法,突出抓好“四查四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向全省教育系统和全社会公开承诺:
一、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二、带头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精神。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师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人民群众、广大师生的直接联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示范带动和推进全厅的教育实践活动。
三、带头查找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省教育厅实施办法,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进行反思,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并及时整改落实。
四、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规范各类评估检查活动,没有实际作用的一律不搞;简化接待,下基层轻车简从,不接受超标准的接待与陪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凝聚全社会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合力,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五、带头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增强忧患意识,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不断开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新局面。
六、带头艰苦奋斗。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车和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境)考察。
七、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厅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程序,凡涉及人事调整、干部任免、大额资金分配、重大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一律由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讨论决定。建设团结统一、步调一致的坚强领导集体。
八、带头廉洁自律。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不利用手中权力为配偶、子女、亲属谋取私利,不凭关系用人。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始终保持清廉本色。
省教育厅党组全体同志一定以更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以更实举措解决问题、以更严要求改进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全省教育系统作出表率。欢迎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监督。